科學人2009年第86期4月號
實施日光節約時間真能節省能源?
撰文╱蔡宙(Charles Q. Choi) 翻譯/周坤毅
從2009年3月份開始,全世界大約有1/4的人口會犧牲睡眠,將時鐘調快來配合日光節約時間。一般認為調快時間能節省照明電費,但最近的研究對此提出質疑,認為實施日光節約時間反而會消耗更多能源
美國發明家富蘭克林(Benjamin Franklin)在1784年提出日光節約時間的概念,目的是減少蠟燭使用量,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,美國才開始實施這項做法來替戰事節省資源。1970年代爆發石油危機時,在首次針對實施日光節約時間的效果所做的綜合研究中,美國運輸部發現:與標準時間比較,採用日光節約時間大約可以減少1%的電力用量。
美國加州大學聖巴巴拉分校的經濟學家柯秦(Matthew Kotchen)觀察到,數十年來空調系統與家用電子產品普及化後,美國民眾的用電模式已大幅改變,然而後續的相關研究卻付之闕如。但最近各州與聯邦政府對於實施日光節約時間的政策轉變,讓研究人員有機會檢視調快時間在節省能源上的實際效果。
2006年,印第安納州首次實施全州性的日光節約時間(令人困惑的是,在此之前只有幾個郡實施)。在比較實施前後的用電量與帳單後,柯秦與他的同事葛蘭特(Laura Grant)意外發現,改採日光節約時間後,家庭用電總量反而上升1%,全州支出因此增加了900萬美元。研究人員相信,實施日光節約時間雖然能節省家用照明電費,但相對卻提高了夏天夜間的冷氣用量,以及初春與深秋清晨的暖氣用量。他們希望能在今年的《經濟學季刊》(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)發表這項結論。
2007年,研究人員又獲得另外一個機會:全國性的日光節約時間提早了三週、在3月的第二個星期天實施,在秋天也延後一週結束。加州能源委員會(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)的能源經濟學家坎德爾(Adrienne Kandel)與同事發現,延長日光節約時間的實施天數,對該州的能源用量幾乎沒有影響。他們觀察到能源消耗僅減少0.2%,落在統計誤差可容許的1.5%範圍內。
並非所有的研究都指出實施日光節約時間的效果不佳。上述比較皆局限於單州的情況,因此美國能源部的資深分析員多德(Jeff Dowd)與他的同事們檢視全國67座發電廠的資料,以驗證延長日光節約時間的實施天數,對全國性能源消耗量的影響。
在2008年10月送交美國國會的報告中,他們的結論是:增加四星期日光節約時間的實施天數,大約可以節省全美國每日用電量達0.5%,總共約1.3兆瓦小時,足夠供應10萬戶家庭的全年用電。多德宣稱這項研究不僅比較家庭用電,也將商業用電的消耗量考慮進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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貼文日期:2009.5.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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